2008年3月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浙江法制报精彩推荐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留待生命终结后兑现的承诺
浙江首家遗体捐献俱乐部调查
本报记者 陈岚

image

  纪念遗体捐献者(资料图片)。  钟桂林  摄

  3月5日,是中国人心中一个特殊的符号,奉献是它的核心内涵。
  今年3月5日,我们来关注一群特殊的志愿者。他们用生命写下承诺,将躯体献给后人。
  2007年12月26日,在杭州一家写字楼的简陋办公室里,全省首个遗体捐献的民间组织——杭州市遗体捐献俱乐部挂牌成立。这一组织的负责人,是一位与癌症顽强斗争了30多年的75岁老人,会员的平均年龄也在70岁上下。
  在遗体捐献尚不被公众广泛认同的今天,这群老人不但改变了自己的“归宿”,也用实际行动改变着人们的传统观念。

  遗体捐献志愿者找到“归宿”
  见到吴志夫老人,是在俱乐部新的办公地点。老人个子瘦高,精神矍铄,脖颈上隐约可见几道刀疤,那是5次癌症大手术留下的印迹。
  “健身锻炼是我战胜癌症的法宝。我希望把自己的经验和俱乐部的成员分享。”吴老说,“成立遗体捐献俱乐部,并不是为了让大家早点‘走’、早点捐献出遗体。恰恰相反,我是希望通过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,让俱乐部的成员更加健康、快乐地活着,积极面对人生。”
  早在18年前,吴老就在相关单位登记成为了遗体捐献志愿者。后来,他听到其他志愿者有这样的抱怨:登记表是填了,可几年下来一直没人理会,一腔热情就慢慢冷却了。
  “其实接收单位也有难处。毕竟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,生死的话题还比较敏感,他们不可能经常来询问志愿者的状况,否则很容易引起误会。”
  正是发现了这个问题,“抗癌明星”吴老便萌生了建立一个遗体捐献俱乐部的想法。“希望能在遗体捐献志愿者和接收单位之间架起一座桥梁。通过组织各种文体活动、提供免费健康体检等,让志愿者在这里找到家的感觉。”
  在吴老和会员们的积极努力下,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,俱乐部成员已经由成立之初的52人发展到了现在的120多人。

  说服家人是最难跨过的一道坎
  采访当天,有一位81岁的老人专程从舟山赶来。老人名叫黄家良,是离休干部。
  将近下午一点,老人在儿子的搀扶下,风尘仆仆地出现在我们面前,他们经过5个多小时的颠簸才到了这里。
  老人从贴身的口袋里取出了一只信封,里面是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《自愿捐献遗体登记表》,这就是他此行的目的。
  老人说,几年前他就有了捐献遗体的想法,但是遭到了家里人的集体反对,于是他就自己四处打听。两年前,老人终于从宁波的一家医院了解到,浙江大学医学院可以接受遗体捐献,他就去信要了一张登记表。
  去年过80岁生日时,老人拿出登记表希望子女签字。
  “当时我觉得爸爸简直是疯了。我们找各种理由劝他,可他却反过来做我们的思想工作,做了整整一年。”老人的儿子说,“想想他这么大年纪了,只要他开心就好,我们也只好签字了。他又说要亲自把表格交到杭州,就是不同意邮寄,我只好请假陪他过来。”
  “像这样的儿子真是难能可贵啊!”吴老说,捐献遗体最大的阻力还是来自亲属。当年吴老也费了很长时间来做说服亲人的工作。
  吴老还举了个例子:临平有位姓李的医生,一直有捐献遗体的想法,前不久和妻子商量后,双双填写了登记表。一开始,两个儿子当着父亲的面都签了字,但一个星期后,大儿子来要走了登记表,剪掉了自己的签名。直到现在,这位李医生也没能做通儿子的思想工作。
  “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入土为安,很多子女觉得同意父母捐献遗体会被认为是不孝。这就像当年土葬到火葬的改革一样,需要一个被社会逐步接受的过程。”

  现有的捐献量远不能满足医学研究的需要
  在遗体捐献志愿者的名单里,有一位年仅29岁的“小会员”。他叫罗高飞,是杭州一家医院的外科医生。因为专业背景的关系,他对遗体捐献有着更深刻的认识。
  “人体解剖是医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。我读书的时候因为尸源缺乏,学校的遗体数量只能保证7年制的学生做一次完整的人体解剖。有的学校医学专业的学生,甚至直到毕业都没有解剖过真正的尸体。”罗高飞说。
  浙江大学医学院人体解剖实验室任国良的介绍,印证了他的说法——在他们实验室,20多年来已有900多人前来登记并签署了遗体捐献协议,但真正实现捐献的,只占到了很小的比例。        
  与遗体捐献执行率较低相对应的,是现代医学对遗体捐献需求的日益增长。任国良告诉记者:“按照规定,医科大学的学生每4个人就应该有一具尸体供解剖,但现在每8个甚至12个学生都没有一具尸体可以解剖。”
  “教学上不去,医学自然发展缓慢。”吴志夫老人说,“认识上的误区,是目前遗体捐献缺乏的一大原因。遗体是一项宝贵的医学资源,就这么火化了其实很可惜。如果能用于医学研究,就是为子孙后代造福。”

  “捐躯”尚须法律、政策保驾护航
  63岁的吴爱莲(化名)患有哮喘几十年了。20年前在一家医院就诊时,她听医生说起,国外很多人都会在去世后把自己的遗体捐献给相关组织,用于医学研究。于是她就跟医生说:“要不我以后就把遗体给你们医院吧,让医生研究研究我的哮喘。”医生便建议她去当时的浙江医科大学(现浙大医学院)问问。
  “当时传达室的人让我留了名字和地址,就再也没有了消息。这事情搁在我心里整整20年了。现在听说有这么个俱乐部,我马上来报了名。可惜子女这关还是没过。”吴爱莲告诉记者,孩子们听说妈妈有这个想法后就多方打听,得知目前国内遗体捐献方面的法规还不完善,便有了很多顾虑。“孩子们说,起码要等省里出一个相关条例,他们才同意签字。”
  法律界人士指出,从严格意义上讲,遗体捐献是一种赠与行为,捐献者的继承人应当遵照被继承人的遗愿履行捐献协议。但协议捐赠的是特殊物,且协议须等捐赠一方主体消失后(即死亡后),由第三方履行,所以不能认为遗体捐赠协议具有公益性或已经公证过就具有强制力。这也是造成遗体捐献执行率低的一个客观因素。
  近几年来,为遗体与人体器官捐献立法的呼声不断。2001年3月1日,《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》出台,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规,但目前尚无全国性的相关法规。
  在我省,有关遗体捐献的立法工作也在进行中。2003年1月1日,《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》正式施行,这是我省首个有关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规。2005年9月20日,宁波市又出台了《宁波市遗体捐献登记接受机构工作规范》。2007年1月31日,陈立荣等11位省人大代表向浙江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议案,提出制定《浙江省遗体捐献条例》,目前相关立法调研尚在进行中。
  “遗体捐献作为一种高尚的行为,是捐献者最后的奉献,不仅需要勇气,更需要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理解。”吴志夫老人说,“我很希望政府能对这项事业给予更多的重视,比方说像义务献血一样,给遗体捐献志愿者提供一些凭证,让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在看病就医上享受一些便利,从而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。”
  据了解,作为遗体接收单位,目前浙大医学院也推出了一些人性化的措施,如当场给登记捐献者颁发荣誉证书、正式接收时给家属颁发荣誉证书等。一般情况下,经过两年的遗体解剖实验后,遗体将统一举行火化,并举行骨灰撒江河仪式,以表示对捐献者的尊重。
  而在北京、上海、南京等地,正在定点为遗体捐献者设立纪念碑林,以告慰遗体捐献者本人并安慰捐献者家属。上海市红十字会还开通了遗体捐献纪念网站,把捐献实现者的音容笑貌永久地留在了网站上。

  记者手记:
  一个每月仅有1500元退休工资的古稀老人,搞起这样一个志愿组织,要面对的困难可想而知。
  记者看到,吴老桌上的志愿者登记表都是已经用过一面的纸张;每一个旧信封的背面,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。他尽可能地节约每一分钱,却坚持不让会员出一分钱会费。
  吴老说,他有一个心愿,就是希望在俱乐部里每一位80岁以上的老人生日那天,给他们送去一个小小的生日蛋糕。现在,他还不知道何时能实现这个愿望。
  在杭州一家企业的帮助下,现在遗体捐献俱乐部有了两个新的办公地点:朝晖路209号中山花园9楼E座,电话56853972,星期一、星期三、星期五上午8点30分至中午11点30分有人上班;天目山路46号宁波大厦803室,电话56316585,传真56316578,星期二、星期四、星期六上午8点30分至中午11点30分有人上班。
  吴老说,每一个志愿者最初萌生的捐献意愿,都是一粒可贵的爱的种子,需要珍爱并呵护。他要让他们在打来电话的第一时间,听到最温暖的声音。